值得注意的是,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《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》中,明确提出“领跑者”制度概念,绿色等级企业可以获得包括简化审批程序,减少检查频次,优先安排补助资金、执行管控豁免等差别化激励政策,以期实现激励作用。
对此,自2018年以来,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就已开始积极协调人民银行,深入开展银企绿色信贷战略合作,举办“发展绿色金融,助推263行动”合作共建暨银企绿色信贷战略合作签约活动,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绿色金融系列培训,并在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、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及发布机制、搭建政银企绿色金融交流沟通平台、推动银行机构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机制、探索开展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评估工作、建立部门信息共建合作机制等6个领域开展合作共建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2019年以来,全市共有22家银行机构已发放绿色贷款,较上年增加4家;截至2019年末,全市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125.12亿元,比上年末增长26.69%,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8.27个百分点。其中,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贷款增长121.19%,农村及城市水项目的贷款增长86.26%,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的贷款增长12.33%。